为结合职业院校宣传部门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共同探讨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国青年报社、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将在2012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年会前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推荐活动,以职业院校自荐为主,设置网络展示,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30所“魅力校园”获奖名单,并在11月底举行的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年会期间颁奖。
网络支持:中青在线、校媒网、微博校园、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2、各职业院校宣传部在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魅力校园#话题下,发布校园文化建设信息、视频等内容。
校园文化建设文字材料(文字3000字内;照片5张内);
主题:从学生的视角来发现校园之美,这种美需要体现高职校园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充分展示魅力校园,包括:地域性、行业性、职业性、历史性等特点,以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有条件的参选院校提供视频材料。
以上校园文化建设材料在提交活动指定邮箱后,会通过以下方式展现:中青在线、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开辟专题发布;新浪、腾讯微博#魅力校园#话题下发布。
以各院校报名时提交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作为主要评审材料,并结合微博(新浪、腾讯)和中青在线网络专题展示内容、成果进行评定。
5、微博展示效果:微博收听人气、展示内容、微社团规模、微博转发和评论数量等。
通过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校媒网等发布推荐活动启动消息和通知。
本次推荐活动面向全国所有职业院校,参加推荐的院校按要求填写“2012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推荐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于11月13日前发送到邮箱zyjyxc@gmail.com。
(1)中国青年报:开展“2012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建设巡礼”活动,对优秀职业院校进行展示。
(2)官方微博:所有申报参加本次推荐活动的院校均要在新浪微博或者腾讯微博开通官方微博,在“#魅力校园#”话题下,发布本校关于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文字、视频、图片等内容,并积极传播。
(3)中青在线专题展示:组委会进行微博初选,对报名院校官方微博“听众数”和“广播数”较多的院校,在中青在线网络专题中进行推荐、展示。
注:参与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暨第五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以下简称“五周年”)的案例,汇集成文字材料,提交活动指定邮箱,可以直接参加“魅力校园”评选。
根据评审标准内容,专家对院校所报材料进行评审,经报社及相关部门同意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联系电话:010-64098424 010-6409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