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日益受到高校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保障大学生的权利,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校管理现代化和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手段,是高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重要内涵,关系到高校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文章试通过对大学生维权现状的分析,探讨可供选择使用的大学生维权机制模式。
随着职业院校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多元化思想在学校得到迅速传播,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大学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行为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行和普法教育深入的外在体现,同时,大学生维权既是时代进步的产物,也是对学校一些现存问题的曝光。
维权才能维稳,尤其是在新疆的职业院校中,学生年龄差距大,少数民族学生种类多数量大,这就导致了学生的权益需求也各种各样。如果权益被侵害、诉求未被满足,致使情绪被压抑、待纾解。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学校心态,导致矛盾激化。通过学校团学部门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使其成为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以学生会组织之力,打造合法、符规、专业的维权队伍,维护广大同学的权益,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避免学生使用极端方式进行“维权”,这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校园心态的重要环节和塑造大学生人才的关键手段。
职业院校的大学生年龄普遍偏小有部分学生甚至未成年,心理尚不成熟,很难主动、合理的去维护自身权益。
(一)维权意识虽有提高但不系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十多所职业院校(本科高校的高职学院)中,虽然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整体而言,大部分大学生维权意识还不够系统。许多学生在遇到问题后,不知道“能不能去维权”、“怎么去维权”、“找谁去维权”。
(二)不能正确做好自己的维权行为。部分大学生的维权行为陷入一种误区,过分地注重自己的利益,总是把自身发展好坏的原因完全客观地归结为学校,单纯地要求学校满足他们的要求,却忽视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同时不能认清什么是“权益被侵害”,将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的惩罚与被侵权混为一谈,将履行学生的学习、实践等义务与被侵权混为一谈。遇到问题就认定是学校侵害了其权益就要进行不合理的维权,甚至是以极端行为进行“维权”
(三)相应的维权机构不成体系。目前,高校(职业院校)中的维权机构普遍采用“社团型”、“组织——社团型”、“组织——社团——社会型”。但是由于学生会、社团的群众性、自发性等特点,学校社会资源少、影响力小,难以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权工作遇到瓶颈。例如在自治区仅有为数不多的高校设置了专门的学生维权组织,同时缺乏负责维权的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层次较低,发挥的作用不大。
(四)维权途径不畅通。在今天的高校中,能听到各种声音。学代会会场中代表、委员们的纵论,党政部门与同学们各种形式的座谈,动辄百条的贴吧跟帖,随时写下的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校园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同学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从一方面来说,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外一方面,同时也有些声音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但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被人们称为“沉没的声音”。
(一)大力宣传维权工作。高校辅导员、学生会组织要准确把握当代青年学生,尤其是“90后”学生的思想特点,结合他们已经开始有维权意识的这一事实,不断宣传维权工作,具体引导维权的方法途径。继续深入开展维权工作。团学部门利用学生会组织是广大学生自发的群众性组织、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不与同学们形成根本上的利益对立等特点,指导学生会组织牵头将维权深入到每一名同学,形成人人懂维权,人人会维权,人人能维权的新局面。开展一系列的维权工作,让同学们学会如何合理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加强引导,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将维权教育贯穿大学生活始终,在引导大学生如何维权的同时不断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暨引导学生什么是维权、什么样的权益可维。违规而付出的代价和履行学生的义务不属于侵权,在维权工作开展的同时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做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三)加强学生组织建设,促进维权机构成体系维权工作上水平。学生会组织目前作为唯一一支维权队伍,需要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树立自身形象,提高公信力,真正成为同学和学校党政的桥梁要和纽带。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维权工作体系,形成院、分院(系)、班三级的立体式维权格局。在学生会内部成立“权益部”等专业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维权知识培训,打造一支专业的维权队伍。同时将维权意识维权职能渗透到学生会各个部门之中,切实履行好权益维护这一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的共同基本职能。通过一系列学生维权工作开展的具体形式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1.提案。所谓提案,就是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学生反应的问题。充分发挥学生代表的职能,代表广大同学解决问题。解决的提案也是学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2.调研。引导学生会组织通过定期去同学之中调研,深入同学之中,主动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既能及时准确地畅通同学反映问题渠道,又能保证问题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必要性。
3.构建平台。基于维权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构思出了三大平台:基层学生会调研交流会、领导见面会、维权工作交流会。
(1)各班交流会。组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会工作调研,通过调研深入基层班级之中,搜集意见,学习好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将维权工作中的工作思路和常见的工作方法进行交流,增进了解,积极构建稳定、畅通、灵活的沟通渠道。切实改进维权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增强自身建设,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重要保证。
(2)领导见面会。从维权工作开展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只靠个人与相关部门交涉,所解决的提案数目是相当有限的,而且解决的效果并不是很好。为了让学生与教师面对面交流,搭建平台,组织开展领导见面会。
(3)维权工作交流会。为了提高维权工作质量与效率,定期召开维权工作交流会,会议通过讨论交流各自的工作,将解决的问题给予汇报反馈,同时收集最新的问题,进行商讨,对于难度较大的集体解决。
(四)唤起学校党政领导重视,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学校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学校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学校中听到。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学校心态,导致矛盾激化。
(五)构建高校管理中的学生参与制度。学生参与制度不仅能增加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创建学生与学校之间相互信任的平台,也可由于学生参与过程中充分行使提议、说明理由、质证申辩等各项权能给予高校管理者种潜在或突显的制约力量,从而保障管理决定的合法与正当。学生参与制度内涵丰富,是整个系列具体制度的综合体,包括学生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反馈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等。
1.高校管理中的听证制度。高校管理听证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是高校管理程序法制建设重要方面,在高校管理程序中设立听证程序,特别是作出开除、不颁发毕业证、不授予学位等可能严重影响同学利益的行为时。另外,学校在内部管理方面涉及全体学生利益的行为也应公开听证。如学校收费项目以及标准的确定,食堂饭菜价格的调整,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等诸多方面,学生如有异议时应有权申请听证。总之,建立健全高校管理听证制度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减少学校与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良好途径。
2.高校管理中的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也是提高学校管理透明度的必要途径。新闻发布会会常态化、规范化,邀请一些学生组织的学生代表和普通同学将学校的决策、日常工作和重大事件的态度向广大同学给予反馈,并接受广大同学的质询,可以提高学校的公信力减少与同学们的矛盾。
保障大学生的权利,既是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对高校管理提出的要求。也将对提高国民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进程产生的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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