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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研究
2013-12-13 18:59:23   来源于:

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研究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张桂叶

摘要:教学评价是促进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课内实践教学是中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科学合理的课内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是确保课内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必要保证。本文剖析了当前课内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

教学评价是指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并为被评价者的自我完善和教学决策提供依据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教学评价是开展教学活动的指挥棒和指南针。因此,建构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学质量实施科学评估,是促进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中高职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根据2004年中央16号文件和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05方案)的相关规定,包括课内实践教学在内的实践教学是成为近年来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科学合理的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既是有效开展课内实践教学的有力推手,也是确保课内实践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必要保证。

一 当前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的现状

05方案颁布实施以来,各高校对实践教学的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教学的学科体系日益完善,并形成了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但根据我对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现状的了解和本人在教学过中的亲身体验,目前中高职课内实践教学评价体系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课内实践教学效果的充分发挥,使思政课教学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一)评价标准缺乏系统性

目前,课内实践教学已经成为中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相应的评价标准也随之建立。但由于缺少科学规范的课内实践教学大纲,课内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主要由授课老师根据自身的教学经验、兴趣爱好、自身特长等来设计安排,相应的,课内实践教学的评价也由授课老师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更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随意性、片面性很大,这样一方面使学生对课内实践教学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对课内实践教学的重视,使课内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大大降低了课内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二)评价主体缺乏多元性

目前,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基本上沿用了传统的评价方式,主要是由任课教师评价学生,学生被排斥在评价主体之外,任课老师在学生课内实践成绩的评定上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对学生形成了一种生杀予夺的绝对优势地位。学生要想在思政课课内实践方面获得优异的成绩,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迎合甚至屈服于任课老师的个人喜好,形成了一种学生依附教师的不对等地为。这种单一主体的评价方式,不仅使对学生课内实践成绩的评价多了主观性、片面性和独断性,少了客观性、全面性和民主性,致使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合理性和科学性无法保证,教学评价方式的教学“指挥棒”和“指南针”功能无法发挥。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单一主体的评价方式,使学生——尤其是那些思维活跃、富有主见的学生参与课内实践的积极性严重受挫。课内实践教学的参与度降低,教学效果无法保障。

(三)评价内容缺乏全面性

到目前为止,在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中,老师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学生在课堂上展现出来的最终成果——学生在课内实践活动中的最终表现,而忽略了学生参加课内实践活动的前期和中期投入。而实际上,课堂演讲、小组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视频赏析等不同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因其特点不同,教学目的不同,对学生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比如专题辩论需要学生在课前做好资料收集、观点提炼等相应的准备工作,学生前期投入较大;而小组讨论这种模式则对学生讨论过程中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在对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时,应该综合考评,力争做到客观、全面、科学。

二 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学评价模块弊端存在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与普通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中高职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能力本位教育,旨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专业技能的掌握成为学校、学生乃至家长和社会共同追求的唯一目标,学生学习的唯一动力,学校考核的唯一指标。在这种整体氛围下,传统上被当做一种纯理论课的思政课,在中高职院校遭遇了很尴尬的地位:不管是学校还是学生,都认为思政课对学生技能的掌握无关紧要,思政课可有可无。即使设思政课,也只需要老师的理论灌输,不需要实践教学。虽然在05方案颁布实施以后,实践教学被作为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获得了合法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大部分学校也制定了实践教学计划,但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包括课内实践在内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计划很多时候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

05方案明确规定:“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组织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由此可以看出,包括课内实践教学在内的思政课实践教学不是一个孤立的环节,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造成了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客观现实,制约了实践教学计划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对实践教学持续探索创新的积极性,评价体系的完善更无从谈起。

(三)受传统评价方式的影响

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是05年以来才开始正式开展实施的教学形式。其评价体系是在借鉴中高职传统教育评价—尤其是思政课理论教学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受思政课传统教学评价方式的影响很大。中高职思政课理论教学的传统评价体系重结果、轻过程,重老师,轻学生等弊端,也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了课内实践教评价模块中。再加上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实施时间短,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对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的完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 完善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的对策

(一)应坚持的原则

对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评价模块的完善势在必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结合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的特点,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减少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的评价的随意性、主观性、片面性和独断性,就必须构建一个科学、简易、可操作的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体系,针对不同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制定统一客观的评价标准,使老师在评价学生课内实践活动时做到有据可依,最大限度的减少任课老师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但同时,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毕竟不像是对诸如1+1等于几之类的客观题目的答案进行判断那样,对学生课内实践的表现进行评价,本质上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活动,这就要求在制定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评价标准的时候,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想结合的原则,既要制定可观可行的统一的评价标准,又要允许老师根据学生和自身实际,在实践教学方式的选择上和评价标准的把握上,有一定的自主权。这样有利于在保证评价模块体系科学性的前提下,减少实际操作的复杂性,增强评价模块的操作性,提高实践教学实效性。

其次、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作为一种行为习惯养成性教育,其教学效果的保证,不仅仅在于理论的灌输和传授,而在于把知识内化于自己的行动,做到知行合一。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的形成和提高,是一个理论认识和行为实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提高的动态过程。因此,老师在对学生课内实践进行评价的时候,要做到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有横向标准,结合考核标准,针对该生与其他学生在参与课内实践时最终表现,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也要有纵向标准,一方面考虑学生为此而付出的前期和中期努力,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学生最终的课堂表现;另一方面还要结合学生过去的表现,把学生对自身的超越作为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自我提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贯穿于学生学习成长的整个过程。

再次、主体评价与多元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是老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互动活动。老师作为课内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自然是学生课内实践教学评价的主体。但是,归根到底,学生才是课内实践教学的对象和主体,是教学效果的直接体验者,课内实践教学效果如何,与他人相比,自己在参与课内实践教学中有何不足,与自己相比,他人在在参与课内实践教学中表现如何,每个学生内心都有一杆秤——这就是学生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把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纳入到课内实践教学评模块价体系当中,坚持主体评价与多元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教师单一评价主体形成的教师绝对权威对评价客观性、全面性的削弱,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极大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实践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课内实践教学的良性互动,提高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

第四、综合评价的原则

中高职院校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学生,从总体上来讲,其生源质量、学生水平与普通学校的学生不同。部分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动机、学习能力等方面可能还存在很多问题。中高职教育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正确的学习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学习型的人。鉴于此,对中高职学生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的评价模块的制定,必须根据中高职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具体要求,把对质和量的考察结合起来。既要考虑学生在参与课内实践教学活动中对知识理论的把握程度和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等“质”的因素,也要考虑学生参与课内实践教学的态度、次数、团队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能量的因素。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敢于挑战、勇于承担的竞争意识,培养学生团结一致、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把学生走出校门顺利就业、成功创业作为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的最终教育目标。

(二)完善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的具体措施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社会、学校、老师和学生要切实转变职业教育不需要思政课、思政课可有可无和思政课是纯理论课不需要实践教学等错误思想,应充分认识课内实践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的地位、作用和优势,并将其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首选和主要方式。在此基础山,深入落实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05方案的精神,在全社会,全学校形成一种社会认可、领导重视、老师尽心、学生热心的有利于促进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顺利开展良好氛围。

2.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学校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职权明确、指挥有力的管理体制,对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实施办法、成绩考评、工作量计算、经费保障、课时落实等相关方面在政策上作明确规定,保证“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从文本走向课堂。

3.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思政课教师是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的主要承担者和实施者。思政课教师队伍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着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效果。一支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是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因此,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鼓励老师积极主动进修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安排思政课老师到兄弟院校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大力支持思政课教师走出校门、省门甚至国门,深入社会,参观访问,进行社会调查,使老师了解省情、国情和世情,开阔老师视野,提升思政课老师的整体素质,推进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

4.加强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相关的科研工作

俗话说:“教学科研不分家。”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开展时间短,经验少。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的双赢模式,在完善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模块中尤其必要。因此,应加大对这一课题的人力、物力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对包括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形式、实施方法、评价标准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研究,并注意研究成果的引用和推广,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高职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评价模块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朱悦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内实践问题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12),39-40.

[2]陈爱华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内实践教学[J].教育与职业,2012,(2),153-154

[3]周凤妮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现状及出路[J].现代教育管理,2012(4),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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