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新亮点建立招生联席会议制度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企业安全检查内容
本报讯(记者高耀彬)记者日前在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采访时,院长曹允伟兴奋地告诉记者:“今年山西省政府出台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改革方案,规定煤炭企业招工必须从煤炭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录,2015年达到100%。这让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曹允伟所说的改革方案,就是日前出台的《山西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推进工作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山西省将充分利用和挖掘一切办学资源,采取校企联合方式,推进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为煤炭企业转型发展和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为切实推进煤矿变招工为招生,山西省政府成立全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和分管工业的副省长担任组长,煤炭、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参与,分别负责招生需求信息、培养质量、用工管理、准入制度、经费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各煤炭集团和煤矿企业也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山西省规定,“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企业新招录从业人员中,招录煤炭中等职业学校、煤炭职业院校和其他院校煤炭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比例2013年不低于55%,2014年不低于75%,2015年力争达到100%。从2016年1月1日起,山西煤矿企业新招录从业人员,必须从煤炭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不再招用其他社会人员,全面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同时,山西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执行。从今年起,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供需见面会,由各市、各煤炭集团组织所属煤矿企业,与院校对接,签订意向和协议,校企联合直接搭建沟通平台。
为落实这项改革,山西决定由省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发挥省煤炭职教集团作用,依托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和制度,实现煤炭人才共育、专业共建、资源共享。建立政府指导,企业和院校为主体的煤炭人才育人机制;建立考核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将变招工为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尤其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煤矿企业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的具体做法是:在读学生与煤矿企业、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煤矿企业必须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煤矿就业,其人事档案可由当地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管理,在煤矿企业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改革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培训、考核、评价、待遇、任用体系,形成安全、技能、业绩、收入结合的激励机制。在对就业毕业生的职业发展规划上,重点解决好“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问题。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说,为推动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引导学生改变固有的从业偏见,鼓励考生报考煤炭相关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鼓励社会青年通过委托培养、专业定向培养、其他教育等形式就读煤炭相关专业。
此外,山西还把这项改革的落实情况作为各类煤矿安全检查、执法检查、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山西省规定,将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审核备案管理,变招工为招生过渡期内,凡不达年度变招工为招生比例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一律不得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凡招用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人员,一律视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上限进行处罚。
影响和制约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是从业人员的素质。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煤炭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煤矿管理技术人才和高技能操作人才。
近年来,山西省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实行煤矿人才专业学历准入制度。由政府出台政策,实行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从制度上解决了煤炭企业长期人才培养困惑的根本问题,也是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
通过实施招工变招生政策,推进煤矿人才素质提升,既是山西煤炭企业人才专业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全省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更是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